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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辈之师——朱树英大律师

日期:2024年04月22日            作者:

       引言

       如果说此前曹义孙教授以近万字的笔墨,类似报告文学的写作风格来讲述他与朱树英的渊源;那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郑金都律师则是用最短小精悍的篇幅高度评价了朱树英。
       相识相知20年,郑金都副会长在谈到朱树英时,并没有选择给我们去讲哪些他与朱树英之间的小故事,而是围绕“律师之师”、“造价师之师”这两幅题字展开。看似只讲结果,只说态度,但细细品来,是否有种“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的感觉。千言万语汇聚而成,“吾辈之师”——四个字足以。


吾辈之师——朱树英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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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郑金都

       我是郑金都,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兼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

       2023年11月17日,我们应邀去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签约前到律所参观,一走进朱树英大律师的办公室,映入眼帘的是两幅题字,一幅是“律师之师”一幅是“造价师之师”,这两个称谓对朱大律师而言是当之无愧的,这样的行业和专业地位,纵观全国,无出其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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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到访建纬律师事务所参观交流

       我认识朱大律师已近20个年头,他在繁忙的办案之余,经常风尘仆仆到全国各地为律师传道授业解惑,自2006年开始,在我担任两届浙江省省直律师协会会长和两届浙江省律师协会会长期间,曾多次邀请朱大律师来浙授课和研讨交流,在我心目中他就是我们律师的老师。“天下桃李,悉在公门矣”足以概括朱大律师的为师之路,去年上半年我和上海律协前任会长季诺聊天时,方得知他原是朱大律师的徒弟。更没想到的是,去年下半年上海律协换届时,新当选的会长邵万权更是朱大律师的徒弟和接班人。由此可见,他一人先后带教培养出了前后两任上海律协会长,堪称中国律界奇迹,“律师之师”非他莫属。

       而“造价师之师”不仅是律师界之外人士对他的高度评价,也是我们平时强调的专业律师懂专业的最高境界,从事建筑房地产业务律师要懂造价,但要成为造价师心目中的老师谈何容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虽然获此殊荣与朱大律师早年的学习和工作背景有关,但更重要的是他一辈子都秉持着不断学习和钻研的精神。他的敬业专业,他的坚持学习,他的育人风范——都值得吾辈学习,是吾辈敬仰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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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六和所与建纬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作者简介

       郑金都  一级律师,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现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浙江省法学会副会长,曾任浙江省律师协会会长、浙江省政协委员等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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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郑金都

编辑 | 建纬品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