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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建纬 | 我和朱树英律师的多年交往与感悟

日期:2023年12月12日            作者:


       引言


       本栏目自今年9月30日与读者见面以来,收到了来自方方面面的投稿。细心的读者不难发现,虽然作者的身份各有千秋,但所讲述的故事却有着内在逻辑,看似随机却又环环相扣。如果说此前一系列文章回答了“建纬由何而来”,那么自昨天起,大家就会看到一个逐渐“立起来的建纬”,一个走在时代前沿的建纬。

       今天,走进我们栏目的是一位长期以来关心、关注建纬发展的老领导、老前辈。一句“支持”,让“建纬”模式在北京乃至更多地区复制推广;一次“调研”,让“建纬律师之路”引领更多年轻人走上专业法律服务道路。就让我一起来听听32年前建设部体改法规司(政策法规司)巡视员兼副司长朱中一先生讲述他和朱树英的同行体会。


我和朱树英律师的多年交往与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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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朱中一

       我是朱中一,今年79岁。1991年5月—1999年12月任建设部体改法规司(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巡视员兼副司长,之后任部办公厅巡视员兼副主任、主任,2006年4月—2014年4月任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等职。由于我的经历与法制建设关系密切,所以也与朱树英有过多年的交往,并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一、1992年上海市建委组建了全国建设系统第一个专业律师事务所,我们法规司和部建筑业管理司都表示支持。

       1992年4月起,上海市建委法规处的时任处长黄健之告诉我,为推进建工类企业的法律服务工作,上海市建委准备成立上海市建设律师事务所,我与法规司的同志都表示支持,建筑业管理司的姚兵等也都支持。在上海的带动下,北京市建委在1993年也成立了北京市城乡建设律师事务所。

       在上海建纬律师事务所筹建和成立之初,我也了解到:该所负责人朱树英曾在上海八建担任企业法律顾问,而上海八建的合同管理经验是部建管司提倡推广的;我部1991年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朱树英作为企业律所代表也参与了起草、制定工作,该示范文本发布后,他也参与了宣讲与培训。此外,1993年,他们在受理中建一局四公司承建北京新万寿宾馆工程被拖欠工程款和有关索赔款中,提供了充分的法律服务,取得了预期的效果,在建筑行业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由于上海建纬所成立前后的不俗表现,我部建管司和法规司都对他们有较高的评价,一些会议、活动也邀请他们参加。我在多地召开的法律、法规宣讲活动和企业法律顾问会议等,也请朱树英介绍情况与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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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图扫描自《建纬律师之路》一书,第二张照片左一即为建设部体改法规司副司长朱中一

       二、建设部法规司和司法部律师司共同总结《建纬律师之路》。

       由于工作关系,我们法规司和司法部的律师司有较多的联系,我和时任律师司司长段正坤也经常交流,我们都认为,上海建设所的专业法律服务做出了成绩,其经验值得总结、推广。当时朱树英还向我汇报过“建设所”名称的争议,我也就此和段司长交换过意见。那时,上海方面有人提出建设所的所名涉嫌行业垄断,建议修改。我们认为:“建设”是个系统,是个领域,市场需要有律师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叫“建设所”并不属于行业垄断。正像一些大学、医院的名称,既有以专业冠名的,又有以属地冠名的。段司长则认为,考虑到建设所当时确实是由上海市建设委员会申办,当时业务又做得风生水起,虽然已经与主管部门脱钩,但律师中有意见可以理解,司法部将会出台一个律所名称的管理办法进行规范。后来由时任上海市建设委员会书记李春涛同志提议按谐音改名为“建纬”,我们觉得这也可以。于是,建纬所的名称便沿用至今。

       1997年年初,朱树英来找我,提出:“建纬所成立马上五年了,我们想出一本书来总结专业法律服务的经验,具体工作由所里负责,希望有关部门给予支持。”对此,我专门与段司长进行了协商,双方达成了共识。之后,由我们两家共同派员去上海实地调研,以“具有专业特色的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为主题,写出了《司法部律师司、建设部体改法规司关于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专业法律服务情况的联合调查》报告,并根据文本摘选出“五年成长历程、典型案例遴选、专题论文总汇和合同文本摘选”四部分内容,由司法部律师司司长段正坤为主编、我为副主编,以《建纬律师之路——建设专业法律服务的实践和理论》为书名于1997年12月正式出版。对该书的正式出版,司法部和建设部的领导都很重视,当时的司法部副部长张耕为书作序,建设部副部长谭庆链为书题词。此书的出版、发行与传播,在律师界和建设领域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之后,各地也陆续出现了一批从事建设工程和房地产专业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一批有行业背景的律师成为建设工程和房地产领域的专业律师,他们都为充实与完善建设领域的法律服务做出了努力与成绩。

       三、一路践行社会责任和行业担当的精神值得推崇。

       我认识朱树英已有32年。他从上海八建的企业法律顾问室主任,到创建、主持建纬所工作,再发展到在建设系统、民事律师领域知名的律师,一路走来,确实不易。除了他对建筑、房地产法律服务的执着研究、勤奋学习和总结外,其在建纬所逐步形成的“超前、务实、至诚、优质”的服务理念,和一路践行的社会责任和行业担当精神,也值得推崇。

       (一)积极为建设行业立法作贡献

        据我所知,朱树英除参加1991年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起草工作外,还参加过该合同1991版、2013版、2017版的修订,2021版《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的修订工作,对规范国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在《建筑法》及其有关法规起草,论证中,我们也多次邀请他(或他委派的代表)参加会议。《建筑法》出台后,时任建设部部长侯捷、党组书记俞正声、分管副部长谭庆链高度重视,我和姚兵及有关司领导积极负责,编写完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实务全书》(上下册),朱树英参与了《建设工程施工》一篇的编纂工作。我们邀请他参与有关立法活动,既发挥了他的专长,又提升了他在行业和社会中的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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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实务全书》(上下册)

       (二)努力在建设行业社团组织中提供法律服务

       我2006年4月到中国房地产协会任职不久,邀请朱树英作为律师行业的代表,担任了中房协的常务理事兼法律专业委员会执行副主任。朱树英在承担这项工作期间,积极为“城中村”改造、城市更新和拆迁调解等献计献策,多次在专题会议上发表真知灼见。据我了解,朱树英还在建设领域的其他多个行业协会承担了社会工作。他连续多年在中国土木工程学会招标投标分会担任常务理事,还获得学会颁发《行业30年》的荣誉称号。他连续多年直至现在还担任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常务理事兼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在全国造价工程师领域有较高的信誉。

       30多年来,朱树英一直忠诚于自己的律师事业,也积极为建设行业提供法律服务。2021年,他也完成了律所主任的历史使命,将象征着传承的“交接棒”交给了年富力强的邵万权律师。今年12月29日,建纬所将迎来成立31岁生日,相信这家建设行业法律服务领域的第一大所,在完成新老平稳交替后将继续发扬成绩,健康成长。


        作者简介

       朱中一,1991年5月—1999年12月任建设部体改法规司(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巡视员兼副司长,之后任部办公厅巡视员兼副主任、主任,2006年4月—2014年4月任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等职。


END


作者 | 朱中一


编辑 | 建纬品牌部